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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让利=包治百病?

前阵子听到一位可再生能源发电商提到,分布式发电通常是就近消纳,不需要负担那么高的过网费。而且,分布式可以对电网形成支持,既可以推动能源绿色化,也可以为地方供电,只是目前受制于点对点直购的门槛,苦于无法直接消纳,一旦售电公司进场,售电公司可以去和当地用户签订用电合同,就可定向消纳可再生能源发电。 

乍一看,售电商有了盈利的空间,分布式有了充足的消纳去向,用户也可以获得更低价格的电,国家的补贴也可以进一步减少——听上去是多方获益,非常完美。但似乎少了点儿什么。 

少的是让这一切可以实现的条件:政府施压,电网让利。 

但这只是一个电网让利就能解决的难题吗? 

可再生能源的间歇性、不稳定性、发电量少等特点,对于电力系统运行而言是极大的挑战,早在五六年前,北美、欧洲纷纷开始提低碳化目标之时,如何消纳越来越多的可再生能源并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经济性,已经是电网运行所面临的最为棘手的挑战——没有之一。欧美的电力市场已经发展20余年,现货市场、长期市场以及相应的金融市场早已完备、运行高效,完成可再生能源的政策目标,也是市场进一步完善和改革的最为亟待解决的难题——没有之一。 

西方电力市场应对可再生能源消纳,技术方案作者不在行,且先只说各方态度。 

决策者,组织各方深入探讨,颁布新的、系统的市场完善方案。以英国为例,2012年出台《英国电力市场改革执行方案》(EMR Delivery Plan),在现有市场模式下,引入差价合约和容量市场机制,前者就是为了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问题。 

系统运营商,主动召集各方,提出技术层面改善方案。在美国,加州首先把可再生能源供电所占比例在2020年达到33%写进了法律。可再生能源装机连年增长,市场数次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核电以及无水坝的水电无法停止运行,火电需提供辅助服务,CAISO为了平衡系统,有些情况下可能不得不中断部分新能源。然而这又与加州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如果持续地不允许新能源上网,就会达不到2020年33%的法律目标。CAISO作为第三方独立的运营者,早已主动担起了市场完善的责任,站在系统运行的角度上主动协调政府、监管机构以及市场参与者,共同面对可再生能源消纳的挑战。 

用户,主动用电绿色化。为什么国外的售电公司售卖绿色电力就行之有效?且不说层层存在的政策倾斜、实实在在的补贴、错综复杂的交叉补贴,关键一点,居民电价“可以”贵。100%的绿色电力就是比50%的绿色电力要贵,而且用户可以自行选择,很多环保意识强的家庭就会“心甘情愿”地选择比较贵的绿色电力。 

输配电商,输配电价清晰,电网无歧视开放。西方电力市场改革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输配电价早已厘清,明确的过网费已经行之有年。 

上述4点,缺任何一环,发电商的清洁能源发电可能就无处可去。 

可见,我们当下的差距不仅仅是我们的电网输配电价还没厘清——也就是说,绝非让电网让利就能解决一切难题。还差的是“软实力”:市场参与者的市场意识缺位,且严重缺乏共识——发电商希望自己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更多地送出去,认为电网应该让利;政府既有能源绿色化的愿景,还有地方发展、民计民生等多重考虑;用户一向有着降电价的强烈诉求,埋怨电费账单不清晰,对可再生能源还有疑虑;电网又有平衡系统、兜底的难处。 

各方围绕“市场”这一个命题,却都想着写不同的文章。 

或许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当下的电力市场改革呈现出看似各地开花但是实质进展缓慢的状态。 

电有着瞬时平衡的特点,这也意味着电力工业应当是极其严谨的,电力市场改革也就不可能是开放答案的命题作文,允许各自按照自己的意愿写得洋洋洒洒,而应当是所有参与者对市场的认知达成一致,无需一味地认为某一方应当如何如何,要在市场意识方面齐头并进地向前走,方能共同解题。